我确实没有料到,时至今日,就连把它整理成文的胡乔木先生都承认“有失偏颇”的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,官方背景的纪念仍在举行,而且是61周年这样的日子。大约人们准备“年年讲”的了,进步只在于,把“月月讲,天天讲”给舍掉了。
一个对文艺基本上一窍不通的伟人,指手画脚地规定了一切文艺人的方向,这本来就是一件荒唐不堪的事情,也是中国文化的灾难性事件。许多人抱怨诺贝尔文学奖没有中国的份是一种政治歧视,多少有一点道理,这道理体现在我们自己首先以政治需要歧视了文化艺术。徐志摩的《秋虫》诗云:“花尽着开可结不成果,思想被主义奸污得苦!”如果这种被政治强奸的文艺可以成为人类灿烂的笑容,人类必将堕落!
我不认为这是偏激之言。《讲话》的核心就是“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,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”。这个从斯大林那里剽窃过来的原则,赤裸裸地展现了徐志摩描述的“苦”,恰如在文艺花园里降下的霜或冰雹。正是在这个标准之下,中国的文艺在半个世纪内,显示出“东风无力百花残”的破败景象,直至毁掉了前人的一切文艺,整个国家都陷在“八个样板戏”面前发呆。
那么,我们为什么还要纪念?又纪念些什么?我们中国人,忘记了太多本该牢记的事情,却记得太多本该忘记的事情,这不能不是一个悲剧。
这个《讲话》,阉割了文艺的灵魂,把文艺变成一种工具,它或者如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狗皮膏药,专门贴在那些“艳若桃花”的大疮上;或者如御前太监,扯着尖细的嗓门高喊:“圣旨到!”;或者变成水火棍,“横扫一切牛鬼蛇神”的命门。
依据了《讲话》的原则,李白、关汉卿、曹雪芹……;普希金、托尔斯泰、莎士比亚……统统该“入另册”。至于贝多芬、施特劳斯、柴科夫斯基……,都只会讨好那些皇室贵族,恐怕得“打翻在地,再踏上一只脚”了。即使是鲁迅吧,那也只配“关在牢里”。
在这个《讲话》的压迫下,中国多少文化人失了魂魄?要么像郭沫若,如叭儿狗般舔那些该舔的,吠那些该吠的;要么如胡风,被指鹿为马地强加一个罪名关进牢狱;要么如老舍,“人贵有自知之明”,择一处所在,自沉湖底。
这一切,是在《讲话》成为圣旨之后。
许多东西,我们该忘记了;许多东西,我们绝不应忘记。为了我们的民族文化,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,更为了我们自己――不要继续堕落。
《走向共和》刚刚曲终人散。我们在看罢《三国》,掉过眼泪之后,面对这眼前的纪念,又如何能抱怨“老祖宗”的冥顽不化呢?(2003.5.23发华知、猫眼、故乡史海。)
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鼓舞郭沫若
在《讲话》精神鼓舞下,中国大文豪、大诗人郭沫若创作激情迸发,现实录他的诗一首,全文如下:
《太阳问答》
大跃进中有一首民歌是问太阳的,很有意思。
它说太阳睡懒觉,起来太迟,晚上天黑得太快,又收工得太早。
因此,大跃进中的农民向太阳挑战,要和他来比赛一下,看谁更勤快一些。
我替太阳拟了回答,又让月亮和星星也参加了辩论。
最后是农民表示谢意,日月星辰齐声合唱,使天上地下插遍红旗。
农民:
太阳太阳我问你,敢不敢来比一比?
我们出工老半天,你睡懒觉迟迟起。
我们摸黑才回来,你早收工进山里。
太阳太阳我问你,敢不敢来比一比?
太阳:
同志同志你问得好,我举起双手投降了。
我因为要朝西方跑,故有半天你见不到。
西方的情况真糟糕,不劳动的人光胡闹。
超英,十五年不需要,同志同志我敢担保。
月亮:
同志同志你问得对,太阳下山,我来带队。
你可把太阳怪错了,他在夜里并没有睡。
夜里让我来打灯笼,光辉还是他的光辉。
但是同志你问得对,是不该少慢而差费。
农民:
太阳星星和月亮,你们的话儿开心肠。
我把太阳错怪了,他的一笑多大方!
感想你们的光和热,处处都提高了亩产量。
小麦已亩产五千斤,感谢你们,并感谢党。
合唱:
感谢党呵感谢党,党是不落的红太阳。
东风永把西风压,社会主义放光芒。
鼓足干劲争上游,多快好省建天堂。
红旗插遍全世界,红旗插在天顶上。(2003.5.24发华知。)
再来两首郭沫若的诗:
其一,《牵牛花》
一大清早我们就吹奏起喇叭:
“太阳出来了,快把干劲放大!”
万只喇叭齐奏,雷霆都暗哑,
吹起六亿人民有如奔腾万马。
倒海排山,不要怕把天弄垮,
人民有补天能力,赛过女娲。
天下已是劳动人民的天下,
提早建成呵社会主义的中华。
其二,在亚非作家常设局纪念《讲话》发表25周年讨论会闭幕式上朗诵新诗:
亲爱的江青同志,
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,
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。
你奋不顾身地在文艺战线上冲锋陷阵,
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,
我们要使世界舞台也充满工农兵的英雄形象。
哇,不依不饶了。
其实,仅一个“华人不许入内”也表述了对华人的侮辱。我并不想说这种侮辱不存在。问题在于,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“华人与狗不得入内”(有说“华人与犬”的,也有说是“狗与华人”的,似乎这牌子还不止一块。)就多了“华人等于狗”的意思。我没有见过谁确定“我亲眼看见”,更没见过这牌子的照片。陈老先生是一位治学严谨的历史学家,他的考证我是相信的,但这个问题我还是力所能及地查证了一下,没能力否定陈老先生的考证。
法律上有两个原则是适用于此的,第一是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。既然认定“华人与狗不得入内”是历史事实,那么就应该举证。几十年来都拿它作为公理使用,就连法国人不久前也以它为剧名,结果闹出诉讼来。我认为这是不对的。第二是“无罪推定”原则。如果主张一方不能举证,主张就不成立。如果以一种虚设的命题作为论据,再理直气壮地引申出去,那只能得出荒谬的结论。问题恰在于,这个子虚乌有的牌子,无数次成为主张排外者的铁证,对我们民族的发展不利。
俺并没有说过什么党编造这个故事,请不必慷慨激昂地强加。但我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:老毛时代也并非从不媚外。我上的小学旁边有一个铁路局的小公园,后来里边被围出一个院子,建了一幢华丽的房屋,住下两位苏联专家。只要他俩到小公园里散步,就会有几个鞍前马后的便衣,把公园里的华人赶走,我们这帮孩子就被赶走过许多次。而我们总是带着我们家那条大黄狗去玩的,不知是否也可以同“华人与狗”联系上?(2003.5.26发华知跟林荧帖)
- 作者: 文军 2005年05月31日, 星期二 07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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